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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0605:关于全区在基层人大工作中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调研报告

投稿:笔杆子 时间:2023-11-29 19:00:06 收藏 Word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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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区在基层人大工作中实践全过程

人民民主的调研报告

 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,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论,为社会主文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。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阵地、主渠道,各级人大组织围绕“如何在根本政治制度运行中更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”积极创新探索,不断深化冠职实践。在此时代背景下,XX区人大常委会聚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初衷,统筹考虑民意诉求表达、代表作用发挥、监督成果转化、社会传播影响等方面因素,决定将乡镇人大代表“问政”作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,并在XX镇进行试点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现结合工作实际,做一些粗浅的研究与思考。

一、关于人大代表“问政”的理论依据和现实考量

人大代表“问政”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监督方式,因其在保障民意表达、提升监督质效、推动工作开展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,已经成为了基层人大行使监督权的“重要利器”。但由于缺少清晰的法律界定,社会上对这一监督方式运用的合法性、合理性依然存在疑志,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代表“问政”工作向更高层级拓展

(一)代表“问政”的法理依据。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:“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,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,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”;代表法第十三条规定:“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,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。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。”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询问是人大和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的法定形式,但如何开展询问并无具体规定。现行代表“问政”模式,其问答主体、指向内容、应答方式、权限范围均符合上述法律规定,争议之处在于问政时间不再局限于会议期间,向政实施不再以议案为前置条件。我们认为,现行“问政”模式可视为询问的一种衍生形式本质上还是人大在法定权限、法定框架内行使监督权,争议焦点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,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重点、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作出的创新突破,应该看作是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,不应轻易作出否定。

(二)代表“问政”的现实参考。从当前各地基层实践不难看出,代表“问政”工作主要融合了人大专题询问和电视问政两种监督方式的成功经验,兼具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、权威性和媒体的互动性、传播性。一方面,它增强了人大与代表、选民的联系互动,让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更有参与感代人感,开醉了讲好“人大故事”的百姓专属锁道:另一方面,它运用法定职能,解决了问政对象难协调、问题处置缺刚性、工作开展不连续等问题,有力彰显了人大权威,促进了工作开展,形成了“1+1>2”的综合效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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